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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制定出台《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2020年前同步小康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6-10-10 19:17:37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制定出台《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2020年前同步小康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边疆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根据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按照自治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部署,结合呼伦贝尔市实际,加快推进全市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制定出台了《呼伦贝尔市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2020年前同步小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呼伦贝尔市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包括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12个人口较少民族乡、245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方案》中具体制定了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监测指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立足市情,根据人口较少民族地域分布、产业特点和生活水平,通过分类指导、统筹施策,推进全面小康进程。整体分为三个阶段:2015年至2017年为打基础阶段,2017年至2018年为重点跨越阶段,2018年至2020年前为全面提升阶段。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群众脱贫增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平安和谐建设,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要求以及呼伦贝尔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结合呼伦贝尔市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实际,制定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2020年前同步达小康统计监测指标。监测内容包括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定向指标。定量指标包含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六个方面。

  呼伦贝尔市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不断夯实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构建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坚持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工业化和农牧业现代化深度整合、互动发展之路,围绕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两大任务,紧跟全国、全区的小康建设步伐,确保呼伦贝尔市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于2020年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